澄清
項目名稱:中鹽合肥化工基地二期30萬噸/年合成氣制乙二醇聯產碳酸二甲酯項目合成氣裝置DCS控制系統采購
標 號:0703-1640CIC2P172
各投標單位:
原招標文件中:
4.投標人資格要求
4.1投標人必須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并持有效的營業執照且經營狀況良好,投標人應為具備履行合同能力的產品制造商或代理商。
4.2投標人如果是制造商的產品代理商,則必須有制造商出具正式授權書。代理商應具備工程實施能力和相應的業績。產品制造商必須承諾對招標方的工程進度、服務、質量等負責,在投標文件中必須附產品制造商的承諾書。
4.3投標人如果是產品制造商,則必須由產品制造商的工程團隊負責工程實施。
4.4產品制造商具有多年DCS系統設計和制造經驗,在中國國內應有專業的工程服務部門,工程服務人員應具備豐富的工程組態和調試經驗并必須有相應的資質,能夠提供DCS系統全部設備及相應服務的能力。
4.5投標人所投DCS系統在國內大型化工裝置上應有不少于5家(DCS系統每家不少于5000點)連續正常運行兩年以上且目前仍在運行的使用業績,投標人投標時必須附相關的合同復印件作證明。
4.6投標人必須具有在國內大型化工裝置上不少于3家(DCS系統每家不少于3000點)已投入運行的工程實施業績,投標人投標時必須附相關的合同復印件作證明。
4.7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4.8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投標人對上述資格要求有任何不符合,都將導致廢標。
現修改為:
4.投標人資格要求
4.1投標人必須具備獨立企業法人資格,并持有效的營業執照且經營狀況良好,投標人應為具備履行合同能力的產品制造商或代理商。
4.2投標人如果是制造商的產品代理商,則必須有制造商出具正式授權書。代理商應具備工程實施能力和相應的業績。產品制造商必須承諾對招標方的工程進度、服務、質量等負責,在投標文件中必須附產品制造商的承諾書。
4.2投標人如果是制造商的產品代理商,則必須有制造商出具正式授權書。如代理商不具備工程能力,則必須由產品制造商的工程團隊負責工程實施,產品制造商必須承諾對招標方的工程進度、服務、質量等負責,在投標文件中必須附產品制造商的承諾書;如代理商為具有工程能力的系統集成商,則必須具有在國內大型化工裝置上DCS系統的工程實施業績(單套DCS不少于3000點),否則也(ye)必須由產(chan)品制造商(shang)的工程團隊(dui)負責工程實(shi)施。
4.3投標人如果是產品制造商,則必須由產品制造商的工程團隊負責工程實施。
4.4產品制造商具有多年DCS系統設計和制造經驗,在中國國內應有專業的工程服務部門,工程服務人員應具備豐富的工程組態和調試經驗并必須有相應的資質,能夠提供DCS系統全部設備及相應服務的能力。
4.5投標人所投DCS系統在國內大型化工裝置上應有不少于5家(DCS系統單套不少于5000點)連續正常運行兩年以上且目前仍在運行的使用業績,投標人投標時必須附相關的合同復印件作證明。如果由代理商進行工程實施,必須同時附代理商的工程實施業績及合同復印件作證明。
4.6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
4.7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投標人對(dui)上述(shu)資格要求有任何不符合(he),都將(jiang)導(dao)致廢標。
招標文件(jian)發售期(qi)延長至2016年12月19日,其(qi)他內容(rong)以最(zui)新版招標文件(jian)為準(zhun)。